宠物伤人,可直接治安处罚!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,律师解读来了|田间说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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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7209 | 回复0 | 2025-7-2 21:41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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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田间说法》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,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,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,走进田间。本期聚焦的问题是:宠物伤人,可直接治安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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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三农发布特邀律师、北京市盛廷(朝阳区)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周铎表示,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出售、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作出新的规定,宠物犬咬人可不仅仅是赔钱的事了。法条中明确写到:“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”也就是说,再有不牵绳、不戴嘴套,宠物犬咬到人,不仅主人要赔付医疗费,还要面临一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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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来,发生过多起违规饲养烈性犬,因未牵绳、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。提倡文明养犬、惩治恶犬伤人,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。而在这之前,类似的事情只是依据民法典追究民事责任,侵权者承担医药费就可以了,违法成本比较低。如今,依据新法规定,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、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,将先处警告;警告后仍不改正,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“处罚” 不仅是对养犬行为作出的规范,更意在引导大家认识到:除了享有养犬的权利,不滥用权利伤害他人,也是大家应该肩负的责任与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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